姜玲教授当选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
发布日期:2022-03-15
来源:药剂科
作者: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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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59号),我院南区副院长姜玲教授当选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彰显了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与业界对我院药事管理能力和药学专业技术水平的认可与肯定。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围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采购、使用、评价等制度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促进建立完善我国药学服务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并发展药学服务;调查处理重大的群体性药害事件;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药剂科 /文 沈爱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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