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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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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9-09-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点击:

一、淮北烈山区宋疃镇党委副书记郭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春节,郭剑在担任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1万元礼金。2014年中秋节,郭剑收受李某赠送价值4500元的礼品。2019年5月,郭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淮北杜集区石台初级中学党支部原书记陈翔飞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9月29日(工作日)中午,陈翔飞在石台镇某饭店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5桌,收取该校47名教师(含5名退休教师)礼金共计9400元。其间,安排下属帮助预定酒席、通知人员,并代收礼金。2019年4月,陈翔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石台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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