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民文明公约
发布日期:2008-09-10
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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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十要”
一、要热爱合肥,建设家乡; 二、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三、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四、要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七、要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八、要讲究卫生,防病除害;
九、要植树种花,美化环境; 十、要尊重知识,娱乐健康。
合肥市民“八不”
一、不随地吐痰、乱丢皮壳、纸屑、烟蒂;
二、不闯红灯、随意穿行;
三、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四、不乱设摊点、影响交通和卫生;
五、不乱搭乱建、有损市容;
六、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七、不乱涂乱贴、乱设广告和标语;
八、不损坏绿化、侵占绿地。
合肥市民“三管好”
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
管好自己的手,不乱画乱扔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
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走不文明的路。